第402章 五年魔咒(1/2)

作品:《韩娱之星途

东方神起的那件事。

无非就是金在中、朴有天、金俊秀三人私自经营一家化妆品品牌的事情。

当岁月踏入2009年的那一天,每一位“仙后”心里都松了口气,因为东方神起安然度过,并且“打破”了s.m娱乐公司的五年魔咒。

可是当“仙后”们感到欣慰、庆幸的同时,二月期间首次传出东方神起面临解散的消息后,“仙后”们开始每天处于惶恐不安之中。

几个月以来。

哪怕八十万“仙后”每天都在辟谣,表示相信东方神起不会解散,可是她们心里并不像表面上那样平静,反而充满了担忧。

然而今天,所有“仙后”最担忧的事,仍旧不可避免的发生了。

7月31日。

东方神起的三位成员朴有天、金在中、金俊秀正式向当地法院提出诉讼,要求判决他们与s.m娱乐公司之间的所属协议失效。

一时间,东方神起即将解散的消息,让全世界的“仙后”为之心焦。

至于造成东方神起金在中、朴有天、金俊秀三名成员与s.m娱乐公司正面冲突的原因,正是因为他们私人与公司的严重利益分歧所致。

其实。

早在2008年,东方神起的朴有天、金在中、金俊秀三人便与父母联合经营了一家化妆品品牌。

并且,三人曾以个人名义从事化妆品的活动。甚至私下出席过化妆品品牌的新闻发布会。

在s.m公司看来,金在中、朴有天、金俊秀三人私下出席化妆品发布会的事情,严重侵害了公司的利益。

因此,双方矛盾彻底激化。

对于今日安发生的东方神起面临解约的事情,整个网络已经被“仙后”们闹翻了,甚至还有“仙后”干脆直接组团到s.m娱乐公司门口静坐示威。

对于这样的情况,s.m娱乐公司不得不第一时间安排负责人在官网上公开表示,“公司目前已经确认金在中、朴有天、金俊秀三人向法院提出诉讼的事情,对于事情发展到这种地步,公司只能表示深感遗憾。”

消息一经发布。

对于s.m娱乐公司回答。不满意的“仙后”们差点将s.m娱乐公司官方网站的服务器导致崩溃、瘫痪。

无奈之下。

s.m娱乐公司的负责人随后继续表示。“因为东方神起是韩国最具有代表的偶像组合,所以这次诉讼并不仅仅是关于东方神起或s.m公司的事情,无论发生什么样的情况,东方神起都不应该解散。因此公司会努力避免最坏的情况发生。”

除此之外。该负责人还简单透露。“这次诉讼的主要原因只是因为s.m娱乐公司与金在中、朴有天、金俊秀三人化妆品公司之间的矛盾,因此s.m娱乐公司会尽快解决其问题,并积极与提出诉讼的三名东方神起成员进行协商、妥协。”

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相对来说,s.m娱乐公司故意示弱的回应办法,绝大多数艺人都抱着嗤之以鼻的态度,其中包括裴秀勋在内。

当s.m娱乐公司将这则消息公布之后,“仙后”们的确熄灭不少怒火。

不过当“仙后”们暂时熄灭怒火时,东方神起的anti组织却在第一时间跑出来对“仙后”们进行了东方神起解散后的跟随成员调查。

最让人惊讶的事,短短一小时,参与调查的“仙后”居然高达十万人。

十万“仙后”之中,选择跟随朴有天的“仙后”多达5万人,其次选择跟随金在中的“仙后”足有3万人,至于剩下的2万“仙后”里面,郑允浩、金俊秀、沈昌珉分别排名三、四、五。

这一小时的调查结果一出来,s.m娱乐公司再也不能淡定了。

甚至就连李秀满都不曾想到,朴有天一个人的人气居然占据了东方神起的一半。

其次,金在中的人气又瓜分了另一半里的一半,如果东方神起真的解散了,想必“仙后”至少会有一半人跟随朴有天、金在中、金俊秀三人而走。

等那时起,只剩下郑允浩、沈昌珉的东方神起还是那个“一呼百应”的亚洲第一天团吗?

答案显然是否定的。

可是尽管如此,李秀满也不会选择妥协的。

因为李秀满明白,只要他这次妥协了,未来铁定会有第二次这样的事发生,所以,为了权威、为了自己一手创立起来的公司,他绝不允许自己旗下的任何一名艺人挑战他的权威、挑战他的脾气!

下午三点。

据《朝鲜日报》报道,东方神起的三名成员金在中、朴有天、金俊秀的法律代理“世宗律师事务所”正式发表了一份声明。

声明一出,s.m娱乐公司一下成为了众矢之的。

事实上,朴有天、金在中、金俊秀三人与父母联合开化妆品店的事,无非只是东方神起与sm娱乐公司矛盾冲突点燃的一根导火线而已。

自从2003年底出道以来,东方神起一直都按着经纪公司s.m娱乐的安排在韩国、日本、中国等地展开活动。

一年时间里,除了一星期的假期以外,东方神起的其余时间,几乎每天的睡眠时间都只有3至4个小时,五人一直承受者无比繁忙的日程压力。

除此之外。

金在中、朴有天、金俊秀三人还在声明里列举了另外两个与s.m娱乐公司引发矛盾的原因。

其一,根据金在中公开的东方神起合同内容所示,作为歌手发售唱片是东方神起的主业。但实际上并没有赚到什么大钱。

因为东方神起与s.m娱乐公司双方签订合同里是没有合同保证金的。

根据东方神起专属合同上关于唱片收益分配的条款显示,五人最初的合同约定里面,只有在单曲碟销量超过50万张的情况下,再发售唱片,每个成员可分得1000万韩元的奖励。

如果专辑销量不足50万张,那每个成员则分不到一分利润。

今年二月,东方神起与s.m娱乐公司的合约曾进行过一次修改。

可是即便修改之后,东方神起每个成员通过销售唱片所得的收入也只是根据唱片销量每人分得0.4%——1%而已。

其二,东方神起与s.m娱乐公司签署的合约长达13年,若再加上两年服兵役时间。那么正意味着东方神起要为s.m娱乐公司工作15年以上。

算算时间。

至今为止。东方神起与s.m娱乐公司的合约还剩下将近10年时间。

这样的奴隶合约,几乎意味着终身协议,而且根据协议规定,如果东方神起违约。那就必须要赔偿s.m娱乐公司高达五千亿韩元的违约金。

或许。这可以称作为廉价的卖身契。

作为亚洲第一天团。东方神起与s.m娱乐公司的合约居然如此苛刻、差劲,这几乎点燃了所有“仙后”的怒火。 韩娱之星途 最新章节第402章 五年魔咒,网址:http://www.888gp.net/yu8/47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