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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字体只能说得上端正,看起来就像小孩子的笔迹,很大可能是学生投稿。
估计也不会有什么出色的内容。
心里虽然这样想了,但是出于多年编辑养成的习惯,赵晓松还是漫不经心地瞟了几眼文章内容,然后他的眼神就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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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几乎是如饥似渴地开始阅读文章的内容,心情随着案情的进展而起伏着,时而眉头紧锁,时而恍然大悟,直到最后看到主角郑源锁定凶手后做出的那番推理更是让他拍案叫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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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方才还在纳闷,王老爷待的库房是从里面锁上的,钥匙只有王老爷有,房间里也没有任何从外面破开的痕迹,凶手是怎么样进入库房里杀掉王老爷的?
他甚至连冤鬼作祟都想过了,万万没想到事情的真相竟然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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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凶手是王老爷的管家。
管家原本也是大户人家的孩子,幼时却因为王老爷的挤兑算计而家破人亡。
为了复仇,他隐姓埋名卖身为奴进入王府,经过多年的谋划终于赢得王老爷的信任做了管家。
这些年来他一直在寻找复仇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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却说那日王老爷的寿宴,因为疏忽大意,王老爷忘了锁上库房的门。
管家见了心中一动,就知道自己机会来了。
他知道王老爷心脏不好,所以特意用红色荧光粉在墙上写上“血债血偿”,然后再把房门锁好。
待到晚上王老爷循惯例去盘库时,管家拉下电闸,王老爷便被墙上突然出现的血字给吓了一跳,一时心脏病发作,瘫倒在了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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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在众人跑来查看状况时,也是管家一马当先破开紧锁的库房,在众人被墙壁上的血字摄去心神时,他以查看王老爷状况的名义顺理成章的接近了昏迷中的王老爷,一把刀直接插向他的心口。
也就是说在郑源他们破开房门时,王老爷还活着,只是陷入昏迷,是管家胆大包天当着众人的面亲手杀了王老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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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精巧谋划,却偏偏有个致命漏洞,也因此让郑源找出杀害王老爷的真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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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家在用荧光粉写字时太过紧张,没有发现他的袖子上蹭到了荧光粉,这些红色的粉末也因此成为了给管家定罪的决定性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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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是结束了,可是赵晓松却心潮澎湃,迟迟难以恢复平静。
这篇文之构思精妙是他生平仅见,这管家竟然能想出如此瞒天过海的杀人诡计,若不是这郑源心细如发的话,恐怕人们还真的会以为是冤鬼作祟罢。
那王老爷也是,他害了人管家一家,死了也是报应。
所以这人呐,还是良善本分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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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赵晓松这多年的编辑经验来看,这篇文章故事精妙,情节曲折,还有很深的教育意义,是一篇上乘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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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名叫守夜人,这个笔名他却从没有听说过,再看那端正虚乏如孩童的字体,此时在他眼里却是大巧不工,古朴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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