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刘劲松死了(1/2)

作品:《刑警异闻录

那天夜里十点多钟,刘劲松的电话一直没有接通,外面负责布控的人员却接二连三的来了电话,通话内容惊人的一致:他们失去了各自的监控目标!

林皓阳的心里隐隐的有了一种不详的预感,难道是什么地方出了疏漏,导致行动被察觉了?应该不会吧?林皓阳有些无措,于是便拨通了初海林的电话,如实的汇报了情况,并请示下一步的行动。? ?

初海林果断的下达了战斗指令:立刻搜查所有可能涉案的场所,正面接触范锦阳、范锦明!

那天夜里,刑警队协同市局、分局的各部门全力出击,翻遍了“花都”夜总会和“味都”美食城,甚至还搜查了范锦阳和范锦明的住所,但是结果却是一无所获:所有记录在案的范锦阳、范锦明犯罪团伙的主要成员,几乎在同一个时间段里,全部人间蒸了,当然,这里面包括本案的另外两个关键性人物:刘劲松和王涛。

犯罪嫌疑人如此大规模的潜逃,而且是在警方的监控下做得神不知鬼不觉,林皓阳已经感觉到了大事不妙:……死马当做活马医吧!当晚,林皓阳布置人员对“花都”和“味都”的到案人员进行了连夜突审。

后半夜的时候,董进来汇报了审讯情况:“丁大,林队,基本上排查了一遍,可是没什么有价值的线索。不过……据‘花都’的一个业务经理交代:范锦明在莱县包养了一个情妇,范锦明还出资给她在当地开了一家练歌房。”

“情妇?”林皓阳警觉的问道:“他的那个情妇是不是叫‘王童’?”

董摇了摇头,回答道:“不是,艺名叫‘妮妮’,原来是个小姐,东北人,并且她也不姓王,姓阚。”

案件就此再度陷入了僵局,接下来一连两天的搜索都一无所获!更可气的是,范锦阳的老婆甚至还装腔作势的去当地辖区的派出所报了案,声称他老公已经三天没回家了,哭哭啼啼的“想让警察帮忙找找。”

就在大搜查和通缉令下达的第三天下午,城郊派出所上报了一个重要情况:在市郊一处荒弃多年的烂尾楼里,现了两具成年男性的尸体,其中一具尸体的体貌特征很象他们正在找寻的刘劲松,丁国良和林皓阳迅的带领特案组人员赶往了案现场。

他们最不愿意看到的事情还是生了,现场的一具尸体,正是刘劲松!

当地派出所的一个副所长来给他们介绍了一下现场的情况:此处位于市郊的城乡结合部,原来是一个小村庄,后来随着城中村改建项目的落实,村子已经在两年前完成了搬迁。

村子的其他建筑都已经拆除,却唯独留下了这座两层的小楼。这里原来是村子的村委会,拆迁项目开始之后,这里作为“拆迁指挥部”保留了下来,当时也当做拆迁民工的住宿地。因荒弃两年有余,周围杂草丛生,荒地的周围建有围墙,平时这里也算是人迹罕至!

两个流浪的拾荒人很偶然的经过这里,现楼顶有一个锈蚀严重的水塔,于是便企图上楼拆走,当做废铁变卖,顺便再看看楼里有没有其他值钱的东西,可是谁想到,值钱的东西没找到,却在楼顶现了这两具尸体!两个拾荒人吓得魂飞魄散,屁滚尿流的逃离了小楼,在他们准备返回临时住所的时候,遇到了派出所的巡逻车……

派出所的副所长介绍完情况,市局技术部的人也已经勘察完了现场,曲华将现场的勘察结果对丁国良和林皓阳做了简单的汇报:

两名死者的死亡时间在二十四小时之内;二人的死状以及被致死的手段完全相同,都是被用厚塑料布套住和缠绕头部,因长久缺氧造成的窒息死亡;两名死者均被人用绳子反绑了双臂,尤其是手腕部位,被几道粗铁丝紧紧缠住;死者生前漫长而疯狂的最后挣扎,几乎勒断了自己的手腕;

地面上遗留有多处很明显的蹬踏和摩擦痕迹,是死者用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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