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八十六章 一 年(1/2)

作品:《我当军户媳妇的那些年

冬去春来,自杏儿离开也有一年了,时间进入到了圣德四十五年夏天,数数时间,李云宝已经来到这大圣王朝快七个寒暑,时间过的可真快啊!

从圣德四十二年夏至今,沈兴南被派往闽州府抗倭已有三个年头。*

自从去年端掉了倭寇的据点,屠光了那些倭寇后,闽州府的海域与沿海一带,换来了从未有过的太平日子。

先前沈兴南节节高升使得很多人忌惮,上次剿灭倭寇据点沈兴南虽然立了大功,可因为献上火药火炮的时候,圣德帝就给沈兴南升了官,是以一年前沈兴南便只得了财物封赏,官位却没有再进一步。

三年任期已满,这回一家便准备跟随沈兴南一起回京述职。

想来凭借着三年来沈兴南在闽州府做出的功绩,这一回进京沈兴南定是能更进一步的,至于能坐到什么位置上,皇帝老儿要怎么安排,这也不是一两天就能理清楚的,所以沈兴南干脆便领着一家子全部都回京城去等。

“娘亲,把孟嬷嬷带上,把孟嬷嬷带上嘛!”

五岁的康哥儿拉着李云宝的手就不停的耍赖,这小儿承袭了父母的优点,长得跟观音座下的童子似的,一身的婴儿肥白白嫩嫩,也是个好吃的家伙。

孟嬷嬷是一年前李云宝无意间救下的一名寡妇,家里以前是做酒楼生意的,有一手好手艺,身为资深吃货的康哥儿这会子因为要进京了,便跟李云宝耍赖卖萌,非要让孟嬷嬷跟着一去回京。

“臭小子,你就知道吃,怎么不学学哥哥呢?”

李云宝没好气的点了点小儿子的额头,一副无可奈何的模样,心里却想着大儿子安哥儿,安哥儿已经不在学院念了,如今每日都跟在沈兴南后头由沈兴南亲自教导。

用沈兴南的话来说,沈家将来是要重夺爵位的,安哥儿无需像自己以前那样读求生路,也不需要参加科考锦上添花,只要跟着自己磨炼一番,将来的爵位、沈家军都是要交给他去继承。

如此李云宝便也随他们父子去了,只苦了安哥儿小小年纪,以后只能混在军营当个糙汉子了。

“娘亲我还小,吃的多是因为要长身体。”

“是、是、是,你说的有道理。不过孟嬷嬷那边,你得去问问人家愿不愿意跟着咱离开,这里是孟嬷嬷的家乡,故土难离你知不知道?你孟嬷嬷如果不愿意,你可不能耍赖啊,臭小子!”

“噢,噢,娘亲我这就去……”康哥儿得了母亲的同意忙就颠颠的跑了,在臭小子的身后还跟着两小只,红红跟火火。

这两小只是大哼的孩子,母亲是大山中的野狼,当初李云宝见小气都找了媳妇快乐的过日子了,可大哼二哈却还找不到伴侣而深深担忧之时,大哼却直接叼了两小只狼崽子回来给自己养。

二哈是母狗,这家伙自己勾搭了一只帅狗回家做上门女婿,生下的崽子都被沈兴南分给了闪电,让他们好好驯养。

自此,自家的这三只宠物都找到了伴侣,当然除了大哼的媳妇,李云宝从未见过!

收回思绪言归正传,李云宝最近都在忙着整理家当,跟着沈兴南回京述职,还不知道要在京城逗留多久,不过他们肯定是不可能再回闽州府了的。

沈兴南好似心底很有成算一般,早先就让自己把家中能带的全部带上,一点都无需留下。

李云宝在闽州这边的铺子等,都按沈兴南事先的吩咐,已经安排了可靠的人打点,北兴村也都全员动了起来,各家个户都在收捡行囊。

照着这个势头来看,李云宝心底才估摸着闽州府他们不会再来了,不然沈兴南也不会把自己的中坚力量带上。

海红儿与侯海成婚一年有余,这会子怀有身孕已经五个多月了,本来侯海准备让她留在闽州,等孩子降生后自己再来接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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