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我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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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身下马,守在帐前的四名士卒,立刻上来合力接过他手中大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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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把大戟,长一丈六尺,重一百零八斤,非两个以上健硕军士不能提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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戟头两侧,各有一尺半长的锋利月牙刃,由两根小枝相连,正中间,则是一柄三尺长的枪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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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天画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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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件恐怖的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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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了枪,刀,锤,棍等武器的优点,非武艺超群,且力大无穷之辈不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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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方天画戟和胯下战马交给士卒,吕布又脱下被血渍染的通红,甚至开始凝结成紫红斑痕的锁子连环铠甲,这才步入营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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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
一屁股坐在简易的地铺上,吕布长长的出了一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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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马上颠簸一整天,又是急行军,又是连番杀敌,即便以他的强悍体力,也不觉有些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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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多月,追逐千里,杀胡上万,那些草原胡虏部落,当不敢再到五原郡撒野了!”>
盘膝而坐,双手按在膝盖上,吕布那绝世容颜,露出一抹轻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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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是绝世容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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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可是吕布,和潘安、宋玉一样,都是美男子的象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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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世一大堆‘赛吕布’‘赛温候’‘赛奉先’的货,不就是看上了他吕布的绝世容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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宛如刀削的脸庞,五官优美,相貌俊俏,随便看一眼,就知道是个绝世美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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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向两鬓斜飞的剑眉,让他除了英俊之外,凭空多出一股阳刚霸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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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是这股霸气,将吕布和普通美男子区别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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